关于开展第20届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朱光华】 【发布时间:2017-11-07】 【点击量: 】
依据省皖工办发〔2017〕26号文和皖工【2017】5号文件精神,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20届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使用中央帮扶资金,实施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子女今年考取大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救助、大专院校在读生的生活救助和今年及近三年大专院校毕业未就业生的就业创业援助,进行精准的帮扶救助,救助金额为每人4000元。
一、申报程序:高职班级各评议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到学校资助办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向市总工会申报。市总工会将与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等部门共同核查,并进行居民经济状况比对,若发现重复申报或不符合困难职工家庭条件的不予资助。
二、申报材料:
1、填写《铜陵市总工会第20届金秋助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子女入学通知书(网上录取通知打印件亦可先行申报);
3、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家庭所有成员)复印件。基层工会查验原件后,需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公章;
4、家庭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的职工工资半年发放流水帐单;对家庭收入不好测算的,参照执行《铜陵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5、其他特殊情况(单亲、大重病、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
三、资金发放
市总工会经过审核符合专项帮扶条件的学生,救助资金通过学生本人银行卡发放 ,杜绝现金发放和代领代签,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
请各班级于11月10日前完成班级评议和申请表相关材料的报送。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